北京市規劃委員會關于第四批工程設計資質換證情況的通報
來源:北京工程勘察設計協會
發布時間:1970-01-01
北京地區各有關設計單位: 根據《北京市規劃委員會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工程設計資質證書更換新證有關問題的文件的通知》(市規發〔2009〕794號)的有關工作安排,我委組織開展了北京地區第四批工程設計資質換證工作。現將審查結果通報如下: 一、審查情況 經審查,第四批換證我委終審合格的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下單位19家(詳見附件1),第四批換證經我委初審并已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工程設計單位14家(詳見附件2)。 二、有關意見 (一)對于評審結果為合格的的單位,自本通報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進行公示。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個人對公示結果有異議,均可向我委反映。單位反映情況需加蓋公章,個人反映情況需簽署真實姓名,并留下聯系電話、地址、郵政編碼。 (二)對于第四批換證我委終審合格的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下單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公示結束后可到我委勘察設計申報窗口領取新證書。對于前四批工程設計資質換證已報部單位,可通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公示及公告欄查詢有關評審意見。 特此通報 二○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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